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榆林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浏览次数:804 来源: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工贸局、财政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2022年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及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榆政办函〔2022〕70号)和《榆林市支持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榆政办发〔2022〕10号),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企业上云,实现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等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和上云上平台项目(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是在榆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具有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生产经营正常,各类证件齐全,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二)申报主体无失信行为。申报主体在申报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良记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查询报告结果为准。

(三)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准入条件,取得较好的运营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示范、引领或带动效应。

(四)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方向。

三、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项目资料。申报材料胶装成书,申报书格式统一(详见附件),申报书书脊处统一标明“XX县(区)—XX企业—XX项目”,资料统一按照封面、目录、申报请示、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及项目简介、项目资金申请表、项目绩效目标表、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及2022年前三季度会计报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信用报告、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和需要说明或佐证的其他资料的次序进行页码编制。申报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所有申报材料须在首页和骑缝,以及相关证明资质文件上加盖公章。

(二)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推荐报告中须明确“经实地核查,所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数据准确可靠,符合申报要求”等县市区审核意见。并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报告、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9)、项目纸质资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和电子版报市工信局,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方式:市工信局  许  姣  3891789  13891200001

市财政局  李毅刚  3288004

 

附件:项目征集指南及申报需提交资料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榆林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