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次数:1333 来源:榆林市工业信息化推广应用中心

1、对首次认定为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榆政办发〔2023〕46号,有效期截止2027年1月6日)

 

2、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等,按照省级补助资金的200%配套奖励。(榆政办发〔2023〕46号,有效期截止2027年1月6日)

 

3、对获得国家绿色制造、工业节能节水、绿色数据中心等示范项目或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榆政办发〔2023〕46号,有效期截止2027年16日)

 

4、对规模以上企业购买国内先进智能制造设备(软件)的财政给予购置价格30%的补贴,不超过3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别给予补贴。(榆政办发〔2023〕46号有效期截止2029年16日)

 

5、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等改造,对投资额超500万元的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最高按实际投资的1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榆政办发〔2023〕46号,有效期截止2027年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