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示范
发布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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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市工业信息化推广应用中心
1、对纳入市级的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每户企业给予不超50万元的奖补。(榆政办发〔2023〕46号,有效期截止2027年1月6日)
2、打造2-3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对首次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省级智能工厂、数字车间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补贴政策。(榆政办发〔2023〕46号,有效期截止202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