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核心生产要素。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需要具备生产要素的一般特征、发挥生产要素的主要作用。因此不能简单将数据和数据要素等同起来。
对数据要素的界定要回归到“生产”的范畴:数据要素是具备生产要素特征、参与经济社会生产和创造、并产生了生产性增值、且自身价值较为稳定的数据。
数据资源是数据要素的基础、数据资产是数据要素的价值固化和提升,三者之间关系如下:
1. 数据资源。
数据的来源极为分散,包括个人、企业、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各类机器设备产生的大量分散的数据。
数据资源是将这些分散的数据体系化、有序化汇聚之后形成的、具有特定应用价值的数据集,是数据开发利用的第一步。
数据资源是数据要素的基础,数据要素是数据资源的子集,并不是所有的数据资源均构成数据要素。
数据作为生产要素,需要具有生产性增值,能够增加社会总财富的福利水平。
2. 数据要素。
数据要素是相对于经济社会生产活动而言的,是在经济社会生产活动中发挥生产性增值作用、并具备生产要素的共性特征的数据资源。
人们经常会说“数据是新时代的‘石油’”。石油是工业经济的“血液”,但是石油为什么没有被列为生产要素?石油在参与经济社会生产活动中,只实现了能力的转化,并没有形成生产性增值。
数据要素在数字化生产过程中是投入端,它本身不产生价值,而是通过参与生产产生价值。
数据要素作为投入端,它的产出端不一定是数据。
如土地要素,投入农业种小麦,只有土地是不行的,还要有人力、技术、资本、种子、风调雨顺的环境,最后秋收时节,得到一望无际的麦浪,捧一把小麦在手里,已经看不到任何的土地元素。
这就是数据要素的价值创造,如果数据创造完了还是数据,那就不是要素价值。
3. 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化的过程是以数据价值标准化、可度量、可变现为前提的。
由于数据的时效性特征和非标准化特征,难以保持长期稳定价值、形成公允的定价,只有一部分数据要素具备资产特征、实现资产化,并进入财务核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