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榆林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1166 来源: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工贸局、财政局,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为全面促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工业转型升级及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2〕70号)要求,现就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方向

(一)传统产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现代化工、纺织、农副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绿色建材等传统产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实施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品质和附加值,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的项目。

(二)先进智能制造项目。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利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建设一批信息化生产线、智能样板车间、数字化工厂,实现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智能制造的项目。

(三)绿色制造和安全产业项目。支持工业领域企业为推进绿色发展,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和降碳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应急绩效B级以下企业提升A级行动,推动重点企业提升改造,以及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公共安全等领域提供安全保障的产品、装备、软件等产业化及平台建设项目。

(四)服务型制造项目。支持工业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围绕核心制造能力,开展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项目。

(五)制造业产业链整合提升项目。支持工业产业产业链整合,推动产业链基础能力提升和高端化延伸的项目。

(六)新产业培育项目。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太阳能光伏、民用无人机、氢能、新材料等新型产业,专注前沿技术研究和技术应用,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的项目。

(七)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前景广阔,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的奖补资金,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每个最高奖补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对投入超过3000万元,且为我市调结构、促转型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可按“一事一议”原则,加大补助力度),其它项目每个补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榆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情况为准,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 准入条件,技术先进并且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市场

竞争力,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榆林市范围内,项目已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以上,纳入统计部门统计),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首位产业和绿色制造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四)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 否则不予支持。

(五)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方向的项目(不包括认定类项目),已取得中央和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材料须装订成书,申报书封面统一格式(见附件),申报书书脊处统一标明“XX方向-XX企业-XX项目-XX市XX县”,申报书按照目录、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地核查表、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其他材料的次序,编制页码并进行胶印简装。申报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项目实地核查、初审工作,并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一式2份)、企业申报资料(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 王 瑜  联系电话:0912-3891629

市财政局 李毅刚  联系电话:0912-3595922

 

附件:项目申报应提交资料

 

 

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榆林市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